超25亿借贷纠纷,细数汉能与地方政府的“恩怨纠
- 2019-09-06 16:27 -
近日,财 新网报道,最高人民法院4月18日开庭审判了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汉能控股)与山东禹城市财政局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实际上,该案件自2018年2月26日立案,已持续一年多。中国裁判文关于案件的判决文书显示,汉能曾数次提起上诉,但均被驳回。
2018年10月25日,汉能与山东禹城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2019年3月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结果显示:“被告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禹城市财政局借款本金7.1亿元及利息(截止到2018年1月31日的借款利息为76084222.22元,罚息为188180000元;2018年2月1日之后的借款利息,按照银行同期五年以上期贷款利率,以7.1亿元为基数,计算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2018年2月1日之后的罚息,按照日万分之五,以7.1亿元为基数,计算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
之后,2019年4月18日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再次对上述审判结果提出异议,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判。
涉5家地方政府,数十亿借贷额——汉能财务“黑洞”持续蔓延
实际上,此次汉能集团与禹城财政部借贷纠纷并非特例。光伏們查询发现,汉能集团先后与成都西航港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常州滨湖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盱眙经济开发有限公司、长兴经纬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产生数十亿元的借贷纠纷。而这些借贷纠纷案件的共同之处在于:纠纷原因均为汉能集团与地方政府签订基地投资开发协议,由政府推荐当地企业作为第三方投资平台,建设基地产业园项目,而汉能集团未能在约定时间内进行还款或者履行承诺。
以成都西航港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航港公司”)与汉能控股集团企业借贷纠纷案为例。西航港公司上诉称,2009年10月17日,汉能控股集团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人民政府签订《太阳能光伏产业研发制造基地投资开发协议》,约定由汉能控股集团与双流县政府推荐的国有公司,即西航港公司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产业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根据上述协议第五条“项目扶持”,由西航港公司与汉能控股集团签订借款协议,出借7.14亿元,用于汉能控股集团向项目公司缴付一期的资本金出资。西航港公司共计向汉能控股集团出借款项57616万元,汉能控股集团仅偿还了2013年6月30日前的利息,借款本金以及2013年7月1日起至今的利息未支付。西航港公司为维护自身权益,遂提起诉讼。
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为: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内向成都西航港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7616万元及利息。汉能集团于2018年对上述判决不服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最终被驳回,维持原裁定。
值得注意的是,双流县政府与汉能控股集团签订的《太阳能光伏产业研发制造基地投资开发协议》中有特别约定,1)西航港公司按持股比例享受优先于汉能控股集团的收益权,不管项目公司是否亏损,西航港公司每年从项目公司收取相当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息的回报;2)项目一期投产3年后,汉能控股集团必须以初始投资额回购西航港公司在项目公司中的32%的股权,2年内回购完毕(回购协议另行签定)。该协议中关于股权回购的约定是否实现,不得而知。
成都西航港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双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来源:企查查)
另外,常州滨湖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涉案超3亿元、淮安市盱眙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涉案3.2亿元、长兴经纬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涉案2.9亿元。通过“企查查”发现,上述三家投资公司实际控股人均为当地地方政府。
实际上,通过联合当地政策获取资金建设所谓的“产业园/基地”是汉能一贯的“套路”。据知情人士透露,汉能目前建设产业园,普遍采取与当地政府合作模式,并且承诺在约定时间内汉能集团以初始投资额回购第三方投资企业所持股权。
谁来为汉能“薄膜梦”买单?
汉能众多的产业园/基地也是这家光伏企业众多的”谜团“之一。据其官网显示,涉案的汉能四川双流薄膜太阳能电池制造基地与山东禹城硅基薄膜太阳能研发制造基地于分别于2011年、2012年正式投产,是汉能早期建设的产业园。后续汉能集团又分别在泸州、太原、淄博等地建设产业园(经光伏們多方查询,未能核实产业基地具体数量)。
目前产生借贷纠纷的案件均为汉能前期投资建设的产业园,从宣布正式投产到第三方投资企业上诉要求偿还借款,时间间隔为5—6年。由此可见,在汉能宣布正式投产后几年中,案件中涉及的薄膜生产基地并未达到承诺的盈利目标。
公开资料显示,汉能承诺四川双流薄膜太阳能研发制造基地全部建成投产之后产能将达到1000MW,实现年销售收入88亿元,带来5000余个就业岗位。从另一方面分析,如果该基地最终达到了这一承诺目标,西航港公司也不会将其诉至法庭。
总结一下汉能的“套路”——通过大力宣传薄膜高科技产业,宣称能够促进当地科技发展、提高当地经济水平、帮助解决当地就业问题,这种高回报的盈利模式显然对当地政府具有极大的吸引力,这或许是也是汉能产业基地全国遍地开花的原因之一。
但是,光伏們查询相关资料发现,公开途径无法查询到汉能集团相关产业园实际产能以及产能消化情况,那么汉能究竟靠什么盈利?又如何维系公司的运转?光伏們曾在《销售目标2000亿,看汉能如何转身做“倒爷”》一文中详述了汉能集团“逆周期生长”华丽的业绩报表背后让人费解的过账模式以及错综复杂的关联交易,可供感兴趣的读者参考。
“2019年底,实现400亿人民币盈利,2000亿人民币销售收入,1万亿人民币市值;2022年底实现400亿美元的盈利、2000亿美元的销售收入、10000亿美元的市值”——这是汉能提出的两个“421”目标。这似乎与汉能给各基地所在的地方政府承诺的预期一样美好,可“海市蜃楼”般的愿景究竟有几分可信度?
“用薄膜太阳能改变世界”,这是汉能集团一直坚信的“薄膜梦”。从技术角度,这个网罗了几乎全球顶尖薄膜技术的光伏企业的确有其积极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这些飘渺的目标、复杂的关联交易与落不到实处的各类产品一样,终究令人无法信服。
目前汉能集团回A计划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4月25日,港股公司汉能薄膜发电发布公告,称其大股东汉能移动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要约人刊发了有关“汉能移动能源作为要约人通过计划安排方式对汉能薄膜进行计划的通函”,据了解,此次通函是汉能集团回A路上的重要步骤。
那么,A股的“韭菜”会比港股容易割吗?我们拭目以待。
2018年10月25日,汉能与山东禹城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2019年3月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结果显示:“被告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禹城市财政局借款本金7.1亿元及利息(截止到2018年1月31日的借款利息为76084222.22元,罚息为188180000元;2018年2月1日之后的借款利息,按照银行同期五年以上期贷款利率,以7.1亿元为基数,计算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2018年2月1日之后的罚息,按照日万分之五,以7.1亿元为基数,计算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
之后,2019年4月18日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再次对上述审判结果提出异议,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判。
涉5家地方政府,数十亿借贷额——汉能财务“黑洞”持续蔓延
实际上,此次汉能集团与禹城财政部借贷纠纷并非特例。光伏們查询发现,汉能集团先后与成都西航港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常州滨湖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盱眙经济开发有限公司、长兴经纬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产生数十亿元的借贷纠纷。而这些借贷纠纷案件的共同之处在于:纠纷原因均为汉能集团与地方政府签订基地投资开发协议,由政府推荐当地企业作为第三方投资平台,建设基地产业园项目,而汉能集团未能在约定时间内进行还款或者履行承诺。
以成都西航港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航港公司”)与汉能控股集团企业借贷纠纷案为例。西航港公司上诉称,2009年10月17日,汉能控股集团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人民政府签订《太阳能光伏产业研发制造基地投资开发协议》,约定由汉能控股集团与双流县政府推荐的国有公司,即西航港公司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产业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根据上述协议第五条“项目扶持”,由西航港公司与汉能控股集团签订借款协议,出借7.14亿元,用于汉能控股集团向项目公司缴付一期的资本金出资。西航港公司共计向汉能控股集团出借款项57616万元,汉能控股集团仅偿还了2013年6月30日前的利息,借款本金以及2013年7月1日起至今的利息未支付。西航港公司为维护自身权益,遂提起诉讼。
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为: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内向成都西航港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7616万元及利息。汉能集团于2018年对上述判决不服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最终被驳回,维持原裁定。
值得注意的是,双流县政府与汉能控股集团签订的《太阳能光伏产业研发制造基地投资开发协议》中有特别约定,1)西航港公司按持股比例享受优先于汉能控股集团的收益权,不管项目公司是否亏损,西航港公司每年从项目公司收取相当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息的回报;2)项目一期投产3年后,汉能控股集团必须以初始投资额回购西航港公司在项目公司中的32%的股权,2年内回购完毕(回购协议另行签定)。该协议中关于股权回购的约定是否实现,不得而知。
成都西航港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双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来源:企查查)
另外,常州滨湖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涉案超3亿元、淮安市盱眙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涉案3.2亿元、长兴经纬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涉案2.9亿元。通过“企查查”发现,上述三家投资公司实际控股人均为当地地方政府。
实际上,通过联合当地政策获取资金建设所谓的“产业园/基地”是汉能一贯的“套路”。据知情人士透露,汉能目前建设产业园,普遍采取与当地政府合作模式,并且承诺在约定时间内汉能集团以初始投资额回购第三方投资企业所持股权。
谁来为汉能“薄膜梦”买单?
汉能众多的产业园/基地也是这家光伏企业众多的”谜团“之一。据其官网显示,涉案的汉能四川双流薄膜太阳能电池制造基地与山东禹城硅基薄膜太阳能研发制造基地于分别于2011年、2012年正式投产,是汉能早期建设的产业园。后续汉能集团又分别在泸州、太原、淄博等地建设产业园(经光伏們多方查询,未能核实产业基地具体数量)。
目前产生借贷纠纷的案件均为汉能前期投资建设的产业园,从宣布正式投产到第三方投资企业上诉要求偿还借款,时间间隔为5—6年。由此可见,在汉能宣布正式投产后几年中,案件中涉及的薄膜生产基地并未达到承诺的盈利目标。
公开资料显示,汉能承诺四川双流薄膜太阳能研发制造基地全部建成投产之后产能将达到1000MW,实现年销售收入88亿元,带来5000余个就业岗位。从另一方面分析,如果该基地最终达到了这一承诺目标,西航港公司也不会将其诉至法庭。
总结一下汉能的“套路”——通过大力宣传薄膜高科技产业,宣称能够促进当地科技发展、提高当地经济水平、帮助解决当地就业问题,这种高回报的盈利模式显然对当地政府具有极大的吸引力,这或许是也是汉能产业基地全国遍地开花的原因之一。
但是,光伏們查询相关资料发现,公开途径无法查询到汉能集团相关产业园实际产能以及产能消化情况,那么汉能究竟靠什么盈利?又如何维系公司的运转?光伏們曾在《销售目标2000亿,看汉能如何转身做“倒爷”》一文中详述了汉能集团“逆周期生长”华丽的业绩报表背后让人费解的过账模式以及错综复杂的关联交易,可供感兴趣的读者参考。
“2019年底,实现400亿人民币盈利,2000亿人民币销售收入,1万亿人民币市值;2022年底实现400亿美元的盈利、2000亿美元的销售收入、10000亿美元的市值”——这是汉能提出的两个“421”目标。这似乎与汉能给各基地所在的地方政府承诺的预期一样美好,可“海市蜃楼”般的愿景究竟有几分可信度?
“用薄膜太阳能改变世界”,这是汉能集团一直坚信的“薄膜梦”。从技术角度,这个网罗了几乎全球顶尖薄膜技术的光伏企业的确有其积极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这些飘渺的目标、复杂的关联交易与落不到实处的各类产品一样,终究令人无法信服。
目前汉能集团回A计划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4月25日,港股公司汉能薄膜发电发布公告,称其大股东汉能移动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要约人刊发了有关“汉能移动能源作为要约人通过计划安排方式对汉能薄膜进行计划的通函”,据了解,此次通函是汉能集团回A路上的重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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